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我说:搞不出来,我的驾照都还扣在里面呢。
然后那老家伙说:这怎么可能成功啊,你们连经验都没有,怎么写得好啊?
我泪眼蒙回头(🎂)一看,不是想象中的扁扁的红色跑车飞驰而来,而是一个挺高的白色轿车正在快速接近,马(🐸)上回头汇报说:老夏,甭怕,一个桑塔那。
原来大家所关心的都是知识能带来多少钞票。
同时间看见一个广告,什么牌子不记得了,具体就知道一个人飞奔入水中,广告语是生活充满激情。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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