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后来的事实证明,追这部车使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变(🖤)化。
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抛弃这些人,可能是我不能容忍这些人的一些缺点,正如同他们(🔷)不能容忍我(👈)的车一样。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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